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前身为1990年5月成立、于1991年8月登记注册的煤炭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在1999年7月26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协会章程和理事会组成人员及协会更名;协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报请省民政厅于1999年9月批准更名。本会是由全省煤炭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自愿联合结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社团组织,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是我省煤炭行业中最大的社团组织之一。
一、本会的定位:
1.让社会组织成为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社会组织。
2.支持社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
3.让社会组织成为权责明晰、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法人主体。
4.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作用。
5.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要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总之,社会组织负有行业自律的功能和作用,是行业内各企业的合作和交流的纽带,是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沟通和协商的桥梁。
二、本会的作用:
1.渠道作用。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是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在福建省内的对口承接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是国家级协会中有资源、有影响力、有实力、有活动的社会组织,承担着全国煤炭产业劳模评选、评先评优、科技奖项评审、行业经济动态监测和发布、阶段性专项工作组织等职能,为煤炭企业和煤炭员工提供服务。省煤协在与中煤协举办的相关活动和业务工作中发挥着渠道作用,也乐意为煤炭企业评审、申报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服务和便利。
2.中介作用。省煤协是省内煤炭企业的社会组织,拥有人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和优势,对政府部门和其他相关企业所需要涉及煤炭方面的材料、证明事项、评议、评估等,协会在调研核实的前提下可以出具相关佐证材料,为会员单位提供中立、可信的服务。
3.平台作用。省煤协是省内煤炭企业管理人员,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论文交流的组织平台,每个年度从论文征集、专家评审、等级评定,对外推荐、现场交流会、优秀论文表彰等认真组织并落实。省外参加七省煤炭学术论文交流会,省内是学术年会,形成制度并保持至今。
4.窗口作用。省煤协开办有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网站和《福建煤炭》季刊,并拥有一支近80人、分布在全省煤炭行业的管理部门或企业的通讯员队伍,网站和刊物是报道全省煤炭行业动态、信息量相对集中且数量多的窗口。
5.省煤协是涉煤企业管理人员之家。会员单位和会员间的精神交互、经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进步,省煤协起着组织和协同的作用。美好生活需要精神的力量,更需要同行的朋友兄弟!沟通联谊可以提升人生的幸福指数,更能助力人生奋斗目标的实现。
6.其他。省煤协承担政府部门和上级社会组织交办的任务,担负应有的社会责任。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参与实施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和协调机制,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福建省煤炭企事业及经营管理者服务;充分发挥联系政府、服务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本会接受福建省民政厅的监督管理,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指导。
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三、主要业务范围有:
1.开展行业调查研究。
2.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3.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问题、建议和诉求。
4.为会员单位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出版《福建煤炭》专刊、建立开通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网站。
5.组织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6.参与制订本行业的标准规范。
7.开展项目的前期论证。
8.对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总结、评选、表彰和推广先进企业和优秀经营者的典型经验,提高煤炭行业整体素质。
9.代表我省煤炭行业参加国内、国际同业组织的有关活动,建立与国内、国际有关煤炭同业组织的联系,促进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10.承担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接受会员单位和社会的委托,提供专项服务。
四、协会驻会人员的工作情况:
1、开展煤炭经济运行走势的调查研究,为上级领导和政府有关部门听取基层会员单位实情和行业呼声提供客观依据。
2、煤炭行业信息收集和档案整理等工作;组织煤炭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调研工作。
3、积极协同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开展全国和全省优秀企业家申报评选工作;开展了全国煤炭工业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配合申报全国煤炭工业先进煤矿和优秀矿长;组织我省煤炭企业开展申报信用等级评价工作。
4、深入会员单位,了解情况,反映诉求;加强联系交流,推进协会工作;办好《福建煤炭》会刊,畅通交流信息,弘扬正能量;开展煤炭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工作;开展申报长期从事煤炭事业荣誉职工。
5、统筹参加闽皖赣湘苏鲁浙七省煤炭联合学术交流会,每年组织召开专题学术交流会;牵头组织科技成果鉴定。
6、总结推广会员单位安全管理经验;加强煤矿专项治理工作。
7、加强协会党的建设,成立协会党支部。
9、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一次会长和秘书长联席扩大会议等,及时传达上级精神、总结年度协会的工作,部署新一年协会工作。
10、建立会议制度,及时召开会长办公会议,提高工作效能。
五、历届理事会情况:
第一届理事会由福建省煤炭工业总公司总经理郑松岩任会长,毛重滨、许炜华、徐凤兴、陈胜利、周联清等人任副会长,何增经任秘书长,挂靠在煤炭总公司,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
2004年召开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徐凤兴任会长(驻会),许炜华、丁明干、何增经等人任副会长,林章位任常务副秘书长(驻会),挂靠在省经贸委,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
2010年9月27日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许炜华任会长(驻会),林孟启、姜初炎、丁明干、刘宝生(驻会)等人任副会长,李叶枝任秘书长(退休后驻会),挂靠在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业务主管单位:福建省经济社团联合会。
201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会长吴维加,秘书长黄建龙(驻会),挂靠在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行政业务主管单位脱钩。
2017年11月,四届四次理事会秘书长变更为唐福钦;
2018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五次理事会变更会长为唐福钦,秘书长为王增钿。
2018年12月,第四届第六次理事会产生副会长吴超凡、陈水生、陈永卿、梁晓良、郭廷云、王毅琳;副秘书长张义华、郭宇勤、卢定生、陈昌徐、刘辉煌;常务理事40人;理事107人。
第一届监事会陈寿祥任监事长,吴淑灿、林志福任监事。
2020年11月,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会长唐福钦、副会长吴超凡、陈水生、陈永卿、梁晓良、王毅琳、熊永球;秘书长王增钿;副秘书长张义华、叶冬青、连 峰、郑继泉;理事49人。
2024年5月,第五届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会长梁晓良、副会长吴超凡、陈水生、陈永卿、丘广生、王毅琳;秘书长张义华,副秘书长连锋、郑继泉;理事42人。
第二届监事会陈寿祥任监事长,吴淑灿、林志福任监事。
本会现有会员16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