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

为安全培训再加一把“安全锁”

发布时间:2022-09-15  

在煤矿,对于新招的采掘工人,矿井必须组织他们进行入井前的安全培训,待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他们下井作业。因有的矿井存在着安全培训不到位和考试把关不严等问题,从而严重地影响了安全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笔者通过了解得知,安全培训不到位的具体体现有:有的培训教师责任心不强,在培训时,不管新工人有没有学或者有没有学会,一概都不管,只是对照教材机械性地对他们进行培训。培训考试把关不严的具体体现有:有的培训教师对新工人的培训考试极不负责任,除了允许他们互相抄袭和替考外,甚至还出现了把考试答案直接告诉给新工人的做法。

对于存在以上两个问题,笔者认为,如果把现场安全抽考列入新工人安全培训的一种“后续”管理,应该说是一种很好的安全培训的补充措施,这样,不但会有效提高培训教师的责任意识,而且还会使新工人真正掌握安全知识,这么做,可以说是为安全培训再加了一把“安全锁”。

如何抓好现场安全抽考这项工作呢?笔者认为,重点要抓好以下几点:一是新工人上岗后,安监部门要组织人员深入到井下工作面对他们对安全知识的掌握情况进行现场抽考。抽考的内容包括培训过的安全知识和考试过的内容。此举可以很清楚地了解到新工人是否掌握安全知识。二是在现场抽考时,对于发现新工人回答不出来的,矿井要追究培训教师的责任。如果培训教师确实很不负责任,要取消其培训教师的资格。三是对于抽考不过关的新工人,要停止其下井作业。同时,必须要求其重新参加安全培训和考试,待考试真正过关后,才能允许其继续下井作业。

                         (池坪芦坑煤矿 陈思洲)

上一篇:晋南热电党总支开展《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主题宣讲
下一篇:喜报!鸿山热电公司机组在全国能效对标竞赛中再获佳绩

Copyright © 2017-2024 煤炭协会(www.fjmtxh.com)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楼西南角   电话:0591-87873392 传真:0591-87806470  闽ICP备17019884号-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16号

技术支持:海峡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