盯得紧 管得严 让职工绷紧“安全弦” 池坪芦坑煤矿全力抓好岁末年初安全管理工作
“每年的岁末年初,一些采掘队职工想多挣钱回家过年,就盲目抢产量、赶进尺,给安全管理带来了隐患,所以,在这段时间里,我们必须全力抓好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2021年12月16日,永安煤业公司池坪芦坑煤矿安全副矿长徐建智说。
今年11月至明年春节放假前,该矿在全矿开展了以“强整治、促提升、保安全”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活动。该矿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通过紧盯采掘班长安全职责的履行和严管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的履职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以让采掘队职工能够时刻绷紧“安全弦”。
在井下,采掘班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他们对安全是否重视,直接关系到本班班员能否按章操作。为此,该矿就紧盯住他们,让他们严格督促班员在作业过程中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从11月开始,该矿对采掘队职工犯一般违章的按顶格进行处罚、犯重大违章的按原规定的2倍进行处罚。该矿规定,对于班员违章受到处罚的,采掘班长要按同等金额连带处罚;对于班员犯了重大违章,采掘班长还要在采掘队周三安全活动上进行自我剖析,分析班员为什么会犯违章、下一步要采取什么防范措施。
针对矿井存在顶板破碎、围岩层理发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这一情况,该矿在所有采掘工作面推行了“三个强制”,即:掘进工作面强制支护到迎头、掘进工作面架棚巷道强制使用前探梁、采掘工作面强制落实敲帮问顶。这“三个强制”实行采掘班长负责制,如果查到采掘班组落实不到位的,每次将按300元处罚采掘班长。
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质量是安全制度和安全措施终端落实的有效保证。为此,该矿采取一系列严格的监管措施来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的履职质量,使他们能够尽职尽责的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针对个别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时存在安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该矿成立了动态抽查小组,不定期对盯守人员、跟班队干、安检员等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抽查。对于被查到检查走过场、弄虚作假等的安全管理人员,第一次按200元进行处罚,第二次按400元进行处罚,并以此类推来进行处罚。
对于安全管理人员的日常安全检查,该矿也作出了明确规定:每次检查下井的时间不得少于3个小时、检查的工作面不得少于3个。如果下井时间或检查工作面没有达到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每次按300元进行处罚。同时,该矿还规定,安全管理人员对工作面可以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没有在现场蹲点督促整改的,每次按200元进行处罚。
该矿通过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来加强安全管理,使采掘队职工的违章率得到了明显的降低。该矿安监站站长陈义得告诉笔者:“经过统计,11月至12月上旬,我们矿采掘队职工的违章率同比下降了63%。”
(池坪芦坑煤矿 陈思洲 廖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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