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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煤炭中心 为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上好锁”

发布时间:2021-01-04  

连日来,清流县煤炭中心围绕煤矿安全生产无事故目标,冲刺2020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以五项措施,为岁末年初安全工作“上好锁”。

清流县煤炭中心一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有推进。采取解剖式安全检查方法逐矿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早发现、早治理;突出围绕“找问题、补短板、堵漏洞”,以煤矿“水、火、瓦斯、顶板”等主要致灾因素为重点,持续不断地开展全县煤矿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强化自查自改工作机制。2020年共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72矿次,发现隐患254条,开具执法文书35份,已整改完成254条。二是安全教育培训有声色。企业建立职工学习室,成立学习小组,常态化组织开展煤矿工人岗位安全技能、技术教育培训。针对员工素质和特点,重视日常安全教育,坚持文化补习与安全生产培训相结合,主要通过宣传栏、挂图、电视录像、电脑课件直观方法与老工人“传、帮、带”相结合进行教育培训;注重采用案例、现场考问、现场实际讲解、现场操作指导等方法,确保安全培训更生动、更直观和更有效。

三是煤矿水害专项执法有行动。各煤矿企业法人、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副矿长及煤炭中心全体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学习考试,确保《煤矿水害防治监管执法要点(2020)年版》融会贯通;组织技术专班对全县3处煤矿开展煤矿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要点(2020年版)专项执法检查,共查出存在问题23条,开出现场处理决定书2份,23条已全部整改清零。四是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有落实。各矿建立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制定领导带班下井、带班下井公示、井下交接班、档案管理、工作考核、统计分析、信息报送等一系列制度,并统一制作带班公示牌板、交接记录本等,切实规范领导带班下井工作。每月领导带班下井安排表上报县煤炭中心备案,除强调具备详细交接记录档案外,细化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记录,要求时间、发现存在的问题或隐患、解决问题等情况应详细记录在案,并有情况统计分析材料,每旬归档上报,以备核查。将领导带班下井工作作为重点督查事项,采取明查暗访,不定期进行抽查,通过查记录,查实绩,与安全员跟班记录相核实等强化跟踪考核方式,促进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落实到位。五是煤矿“打非治违”行动有保证。煤矿企业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巡查小组,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对矿界范围内的非法盗采进行经常巡查,一经发现非法盗采现象,企业立即组织打击,无法处理时,立即将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迅速组织实施联合打击行动。由县政法委牵头联合县公安、检察院、法院、煤炭、国土、林业、供电等部门成立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拉网式排查和联合执法,在全县范围内针对非法生产建设、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开展常态化管控打击。

 (清流县煤炭中心信息员刘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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