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完成9家二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矿井定级考评初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28
2017年龙岩市有9家煤矿申报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初审。根据福建煤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等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7〕28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龙岩市煤管局组织本局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聘请专家组成联合考评组,于2017年11月上旬开始先后对新罗区吕凤煤矿等9家申报二级安全生产标准矿井进行了现场考核初审。初审组按照《试行办法》(闽煤安监监察〔2017〕4号)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通风、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采煤、掘进、机电、运输、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调度和地面设施等11项新标准要求,对照10家煤矿井上下、地面现场管理和内业材料情况进行严格考评。经初审结果新罗区吕凤煤矿等9家煤矿考核总分均达到80分以上,且1—8项均达到80分以上,9—11项均达到70分以上,达到了《试行办法》二级标准要求。
2018年2月份龙岩市煤管局已将上述9家煤矿初审结果上报福建煤监局,并申请对上述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定级考评。(龙岩市煤管局 林禅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