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煤管局全面完成 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2015年度考评
发布时间:2015-12-28
按照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闽煤安监监察〔2014〕2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以及《关于印发福建省煤矿安全文化建设考评标准(修订版)的通知》(闽煤安监综合〔2012〕48号)等文件规定和要求,2015年11月起,龙岩市煤管局对全市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开展年度考评。目前已全面完成考评工作。21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总评分均在80分以上,且通风、地测防治水、采煤、掘进、机电、运输等六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80分,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调度、地面设施等五项考核评分均不低于70分;21家煤矿自评及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考评符合《暂行办法》要求。21家煤矿2015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考评结果为均二级。(龙岩市煤管局 林禅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