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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煤行办强化安全监管执法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25  
2017年,清流县煤行办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注重抓好责任落实、监管落实、专项治理落实、质量提升落实、警示教育培训落实;突出加强安全检查执法和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一是1月至4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煤矿非法开采和违规开采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经信局局长为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副职领导为成员的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职责,重点打击范围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法行政、协同配合、各司其职,认真落实。

二是4月至7月,成立专家组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工作;

三是加强厦门金砖会晤、十九大会议、汛期等重点时期,落实专人包矿盯守和巡查工作;6月开始,实行“周覆盖”安全巡查、检查和督查。

四是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工作。针对5月16日至17日,北京煤监局异地监察执法检查组到一行检查了清流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上坪煤矿,检查发现10个大项、共68个小项问题,认真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 “三个清单”机制要求,进行逐项整改落实。

五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不定期组织全体技术人员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我县煤矿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今年共检查发现隐患283条,开具执法文书45份,已整改283条,整改率达100%。


清流县煤行办信息员(刘新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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