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部煤管局署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08-11
根据福建省经信委等四部门印发的《福建省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方案》(闽经信能源〔2017〕21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为厦门会晤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三明市经信委联合三明市国土局开展了三明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认真准备,立即进行安排部署。《福建省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下发后,我市高度重视,市经信委主要负责同志立即与市国土局沟通协调,参照省里方案的内容,确定了煤矿安全大检查的重点,制定《三明市煤矿安全检查工作方案》。为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效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检查表,落实责任,明确目标、时限、计划。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开展自查自纠。全市所有煤矿都要成立由矿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照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全面、持续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煤矿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煤矿全面安全“体检”等专项行动,重点突出水害、火灾、瓦斯、人车和顶板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自查自纠台帐,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坚持检查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坚决依法查处。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采取措施继续组织生产的,一律列入企业“黑名单”,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存在问题突出的煤矿,依法从重处罚。(三明市煤管局陈永卿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