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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煤管局全力抓好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6-08-04  
一是继续抓好煤矿重大灾害治理。按照“一地一策、一矿一策、一灾一策”的要求,对煤矿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扎实抓好重点灾害管控,抓好安全事故隐患事前防控,坚决遏制各类煤矿安全事故。

二是加强防台风工作。当前,正是台风频发季节,各种极端天气随时可能出现。督促煤矿企业继续做好防治水必知必会、有疑带薪停产撤人、报告核实奖励三项制度;汛期台风强降雨期间严格执行“雨大停产撤人”制度;落实值班值守工作。

三是加强G20峰会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关于加强G20峰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开展煤矿7项专项监管监察和精准执法工作部署,督促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专项监察档案,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重点查处重大灾害治理不力、“五假五超”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强化拟关闭矿井安全监管,进一步化解煤炭过剩产能。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等方式,加大对拟关闭矿井的检查力度和密度,按照“三个更加”、“五个确保”要求,扎实抓好煤矿淘汰关闭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同时要求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276个工作日制度,按照重新确定的产能组织生产,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超能力组织生产。

五是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百名专家技术会诊”专项行动。督促煤矿企业全力配合专家组开展技术会诊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积极主动提出需要专家组协调会诊的内容,便于专家组“对症下药”。对专家组提出的隐患整改意见因未整改到位导致事故发生,将被问责。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陈永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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