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罗区煤管局“三抓一促”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时间:2014-12-08
一是抓监督管理,促责任落实。制定并落实《新罗区煤管局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强化“六片一室”(根据辖区煤矿分布,划分为6个安全生产片和1个综合管理协调办公室)职能,建立健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完善区煤管局—乡镇煤矿站—煤矿企业”三级监管体系。
二是抓企业管理,促责任落实。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目标管理,将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和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责任、现场、过程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立起从业主—矿长—区队—班组—工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制定并强化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配备制度、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安全监管工作及责任考核,建立完善的机制,提升监管成效。
(新罗区煤管局 傅开杰)
二是抓企业管理,促责任落实。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细化安全目标管理,将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和任务层层分解,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构建完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责任、现场、过程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管理网络体系,建立起从业主—矿长—区队—班组—工人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确”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精细化管理。
三是抓制度建设,促责任落实。制定并强化矿井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业技术人员、特殊工种配备制度、法人代表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制度等,严格安全监管工作及责任考核,建立完善的机制,提升监管成效。
(新罗区煤管局 傅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