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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煤协会〔2024〕15号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关于网站稿酬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各会员单位、通讯员:

为顺应时代发展,经省煤协领导研究,决定正式停办《福建煤炭》期刊;宣传报道稿件转入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门户网站(http://www.fjmtxh.com/)内发布最新资讯、刊登会员动态,并制订协会网站稿酬标准。同时,为加强协会门户网站宣传阵地的影响力,每年度根据上稿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并授予“优秀通讯员”称号。

附件:协会网站稿件稿酬标准。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网站稿件稿酬、奖励标准

 

一、每周按照稿件质量、影响力确定上网数,稿酬标准如下:

 

篇幅(字数)

稿费(元)

 稿(每篇)

200至600

8

600至1000

15

1000以上

20

简讯

5

 片(每幅)

6

注:转载文件、文章无稿费。摘录并加工的文稿,享受标准的一半稿费。

 

二、优秀通讯员:根据年度影响力、上高数和稿件质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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