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煤协会〔2024〕15号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关于网站稿酬标准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通讯员:
为顺应时代发展,经省煤协领导研究,决定正式停办《福建煤炭》期刊;宣传报道稿件转入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门户网站(http://www.fjmtxh.com/)内发布最新资讯、刊登会员动态,并制订协会网站稿酬标准。同时,为加强协会门户网站宣传阵地的影响力,每年度根据上稿量和质量评出一、二、三等奖给予奖励并授予“优秀通讯员”称号。
附件:协会网站稿件稿酬标准。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
抄送: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2024年11月13日印发
附件
网站稿件稿酬、奖励标准
一、每周按照稿件质量、影响力确定上网数,稿酬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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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
篇幅(字数) |
稿费(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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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稿(每篇) |
200至600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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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至1000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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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以上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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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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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 片(每幅)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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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转载文件、文章无稿费。摘录并加工的文稿,享受标准的一半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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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优秀通讯员:根据年度影响力、上高数和稿件质量评选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0元、500元、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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