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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矿“防事故、严执法”1+N+3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专题会议 部署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10-25  

为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煤矿防事故、严执法”1+N+3专项整治,1019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总结第一阶段开展溃水溃砂和安全培训两个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对机关监察执法案例进行深入研讨并分析执法中发现的主要问题,研究下一阶段两个专项方案,部署四季度防控事故工作。

 会议肯定了专项整治取得的阶段成果,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结合煤矿安全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主要任务,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建立完善防治水害工作制度,在划定“四线”、装备水害防治设备设施、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进步,企业组织开展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明显好转。同时建立完善煤矿用电量、火工品申报领用量、煤矿销售量、入井人数等生产要素等核查监管机制;省市县联调联动,形成合力,严格执法,精准执法,仅一个月时间,累计依法立案查处13起,形成强大的震慑。会议要求各地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将执法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做到“见矿见事”。

会议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抓好第四季度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始终坚持安全生产。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煤炭价格高位运行、地方换届、疫情防控、冬季保供等情况,由市、县煤管部门牵头,组织开展面向所有煤矿企业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矿长的谈话活动,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到把不安全的生产能力“减下来”、把不安全的生产速度“慢下来”、把不安全的生产环节“停下来”、把风险隐患“防起来”,坚决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二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组织开展煤矿采掘工程等违规发包、转包专项整治、煤矿生产建设计划专项整治,编制、细化专项方案,并组织专题宣贯。
  三是继续开展省、市级联合督导执法。采取市县交叉联合督导执法的模式,重点盯住第四季度煤矿安全风险点和重点企业,依法严查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要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热点、难点,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指导与技术服务,依法依规破除影响我省煤炭产业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有效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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