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开展2019年煤炭去产能县级验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30
按照省工信厅等6个部门关于印发《2019年煤炭去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永春县2019年煤炭去产能工作方案》要求,永春县2019年已公告关闭退出9处地方煤矿,全县9万吨/年煤矿全部关闭退出。9月25日,由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牵头会同县直有关单位和产煤乡镇政府人员组成煤炭去产能验收工作组,对我县2019年煤炭去产能关闭矿井开展验收工作。
此次验收对象为已公告关闭退的7处煤矿,分别是永春县新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新一煤矿、含春煤矿、南湖煤矿、曲斗煤矿,永春县青竹安煤矿有限责任公司青竹安煤矿,永春县新二煤矿有限责任公司新二煤矿,永春县荷殊煤矿有限责任公司荷殊煤矿。
此次验收针对关闭退出煤矿是否停止供应电源和民爆物品、是否拆除设备设施和封闭井口、是否依法注销或吊销相关证照、是否妥善安置从业人员、是否建立关闭档案等情况予以逐一检查对照验收。
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分管领导及业务负责人,县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商务局、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局、国网永春供电公司、下洋镇、坑仔口镇等单位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验收工作。(永春县煤炭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