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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四届第七次理事会

发布时间:2019-08-16  

8月16日,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发出107份以通讯形式召开的“第四届第七次理事会的通知”的函。根据省民政厅社团组织管理局制定的2018年版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和民政部《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有关要求的通知》(民函[2019]54号),及本会变更办公住所地址等原因。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笫250号)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会实际,特对章程进行修订。条款数量变动情况:总章节从九章增加为十章,总条款从58条增加至79条。会议主要议程是表决修改后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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