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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流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关于煤炭行业“治乱”问题调研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9-07-12  


清流县煤行办全面深入组织开展全县煤炭行业“治乱”调研活动。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煤矿基本情况

清流县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是三明市重点采煤县之一,也是我省较有潜力的产煤区,境内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余朋、田源、沙芜、赖坊、李家等5个乡镇,南北长约35公里,东西宽约1-3公里,已认定的含煤面积达70.6平方公里,已探明储量4500万吨。我县2016年关闭4家煤矿(沙芜上坪煤矿、长灌煤矿、马地煤矿、田源中渡煤矿),共压减产能27万吨;2017年关闭1家煤矿(新源煤矿),压减产能6万吨;两年总计关闭5家煤矿,共压减产能33万吨。目前全县还有2家煤矿企业4个煤矿,分别为: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罗口煤矿、罗口煤业有限公司上坪煤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瑶上煤矿,设计生产能力合计为69万吨/年;截止2018年末,全县2家煤矿企业(4个煤矿)保有地质储量3732.93万吨,可采储量1814.68万吨。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罗口煤矿扩建项目(6万吨/年扩15万吨/年)于2018年10月2日竣工,2018年12月18日完成联合试运转,2019年5月已投产;罗口煤业有限公司上坪煤矿属于技改矿井;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和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瑶上煤矿属于停建矿井。

二、开展“治乱”问题调研活动

成立调研组,确定调研走访和摸排主要内容,制订了详细的调研计划,于2019年7月2日至7月5日,调查组先后深入到罗口煤业有限公司、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秋口煤矿有限公司瑶上煤矿、田源乡、李家乡、沙芜乡、田源乡田源新村、沙芜乡上坪村、李家乡罗坑村进行调查暗访;相继走访了县公安、国土、电力、安监、市监等部门,听取意见建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排查梳理、分析研判,通过深入调研核查走访,我县煤炭矿区“治乱”取得成效和不足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取得成效。2016年以来,我县煤炭行业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持续开展“平安矿区”创建活动,在综治维稳方面取得明显工作成效:全县煤炭行业维护稳定的能力明显提高,紧急情况处置能力和矛盾排调水平明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范能力明显提高,职工群众满意率提高。全县煤炭行业连续3年取得了无治安刑事案件、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无黄赌毒现象、无越级上访事件、无反动邪教现象可喜局面;有力促进了全县煤矿持续安全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

1、矿区工人流动性大,文化素质较低,日常教育培训和管理不够严格,导致守法意识、安全意识不强;加上

矿区出入登记、守卫看护、巡逻检查、重要部位重点保护、治安隐患排查处理等内部治安保卫措施还存在不足,须防范治安案件发生。

     2、煤矿企业要主动做好矿山环保工作,加强煤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或恢复治理工作,避免因环境污染问题同矿区周边及下游村庄发生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

   3、随着市场回暖,煤价格回升,要防止村民受利益驱使,在关闭煤矿或仍保留的煤矿周边私挖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矛盾冲突或发生安全事故。

   4、煤矿企业要不折不扣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力加强事故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引发矛盾冲突的群体性事件。

三、对策措施

(一)认真落实“治乱”专项工作

一是“治乱”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二是主要领导作为“治乱”专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研究部署具体实施方案,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制定精细措施,建立健全煤炭行业“治乱”专项工作专题会议、台账、线索排查收集等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加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和联动调研工作,构建矿区“治乱”专项工作纵横信息网络,形成高压态势。

(二)加强矿区治安防范工作。

1、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安全巡查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治安联防制度、预警报告制度等五项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和治安防范学习培训,不断提高防范意识;加强治安共建工作,联合当地派出所做好流动员工信息采集,落实员工登记管理,实行动态跟踪。

2、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不断壮大群防群治和安保服务力量,防止矿区治安案件。

(三) 加强煤矿环保工作

1、认真编制煤矿环境保护规划,督促煤矿企业制定煤矿建设和开采计划的同时,认真制定煤矿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或恢复计划。

2、加强煤矿矿区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督促企业建设矸石专用堆放场,并采取措施防止其自燃造成空气污染;指导煤矿企业将煤矸石破碎后调运砖厂和水泥厂等企业进行综合利用;对矿井流出含硫量的酸水定期倾倒石灰进行稀释,防止污染水源;大力做好矿区植被恢复工作。

(四)持续开展煤矿“打非治违”行动

1、持续开展矿界范围内巡查打击。煤矿企业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巡查小组,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负责对矿界范围内的非法盗采进行经常巡查,一经发现非法盗采现象,企业立即组织打击,无法处理时,立即将情况向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汇报,迅速组织实施联合打击行动。

2、持续常态化管控打击。由县政府安办牵头联合县公安、煤炭、国土、安监、供电、市监等部门,组织开展拉网式排查和联合执法,在全县范围内针对非法生产建设、盗采煤炭资源行为开展常态化管控打击,重点加强采矿许可证范围外巡查打击工作。

3、持续落实属地包保责任。乡党委、政府建立挂包巡查责任制,由乡两委和乡干部分别对关闭煤矿进行巡查打击责任挂包,确保人员到位、巡查打击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五)加强事故防范工作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抓手,狠抓煤矿事故防范工作。以“一定五抓”有效措施,推动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一定” 就是定目标:将全县煤矿“零死亡”确定为工作目标,围绕目标组织开展年度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五抓”就是抓责任、抓监管、抓专项、抓质量、抓警示教育培训,确保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

 

 

清流县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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