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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煤炭管理局加强煤炭准运证计划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2  

为加强全市煤炭准运证计划管理,日前,龙岩市煤管局制定新举措,规定凡省经信委公告能力为0的建设矿井在建设期内煤矿,一律不得按原生产能力安排煤炭准运证供应计划。对于基建煤需销售的,应由煤矿企业提出申请,经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组织现场核实后,根据核实情况按实供应煤炭准运证。(龙岩市煤管局 林跃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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