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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发放2013-2014年度小煤矿关闭 节能减排补助资金

发布时间:2015-12-28  
龙岩市永定区根据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煤管局《关于下达2013-2014年度小煤矿关闭节能减排补助资金的通知》(龙财(企)指〔2015〕44号)精神,对永定区2013-2014年度依法关闭并通过省关闭小煤矿验收组验收的11家煤矿企业给予补助,每处关闭小煤矿给予补助120万元。日前已将《龙岩市永定区2013-2014年度小煤矿关闭节能减排补助资金发放前公示》(永煤管[2015]164号)在永定政府网上公告并及时告知煤矿业主。永定区将依法依法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给相关煤矿企业。

 

(永定区煤管局  卢彩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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