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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煤管局四措施加强中秋国庆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9-28  
一是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安全员跟班作业等规章制度,加强现场管控。确保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各种漏洞,立足超前防范,严加管控,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要强化跟踪督促,及时落实整改,对节日期间停产检修的企业,节后复工要严格落实复产验收制度。要加强停产(建)矿井的巡查,防止这些煤矿违法生产。加强对列入2015年底前关闭煤矿的监管,防止这些煤矿在关闭过渡期内突击生产、冒险作业和超能力生产。坚决遏制煤矿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全面排查煤矿事故隐患。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结合近期开展的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立即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系统、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立足于查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煤矿企业抓好煤矿顶板、“一通三防”及水害等方面的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杜绝“三违”,严禁“三超”,坚决杜绝瓦斯、透水淹井、冒顶、片帮、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三是严格火工品管理。各级煤炭管理部门须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对煤矿火工品管理进行专项检查,各煤矿企业的火工库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已安装到位的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必须24小时正常投入使用,严格火工品领用清退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防止火工品流失。对煤矿企业发生火工品流失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是全面加强应急值守。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安排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实行领导24小时带班和人员值班制度,确保通讯联络畅通。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搞好物资储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援,减少事故损失。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各项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各项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传下达。(龙岩市煤管局 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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