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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煤管局五举措加强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发布时间:2015-04-13  
龙岩市煤管局根据闽政办〔2014〕47号文和闽政办〔2014〕51号文等新的煤炭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全市煤矿实际,对全市今年二至四季度煤矿整顿关闭工作将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一是分类整顿关闭。按“关闭退出一批,整合淘汰一批,升级改造一批”分类实施整顿关闭。对资源近枯竭或安全生产条件差、无力改造以及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无法消除、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9万吨及以下煤矿坚决予以关闭退出;对同一井田相邻矿井,特别是存在“楼上楼”关系的煤矿企业,实施整合技改为一个生产系统,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被整合对象;对剩余资源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且有改造意愿煤矿,允许其实施机械化改造,提升产能,或按扩能改造建设项目进行管理,实施升级改造。

二是加大支持力度。为加快关闭小煤矿进度,确保矿区安定、社会稳定,除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的奖补政策外,市、产煤县级政府也要建立煤矿关闭退出的奖补机制,并纳入市、产煤县(市、区)财政预算。目前中央财政对关闭煤矿每处奖补120万元。省政府〔2014〕71号专题会议纪要已确定2015年至2018年省级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全省淘汰小煤矿工作,要求各地政府要加大对淘汰关闭矿山的支持力度,按照省级补助标准1:1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要引导煤矿企业科学研判形势,加强风险评估,充分认识到目前煤炭产能普遍过剩、价格下滑,是小煤矿关闭退出的无奈之举。要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开展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要宣传支持政策,做细做深煤矿关闭前期工作,督促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实现和谐淘汰、和谐关闭。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组织财政局、国土局、安监局、公安局、监察局、工商局、煤管局等部门,建立市小煤矿关闭淘汰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产煤县(市、区)政府要相应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煤矿淘汰关闭力度和加快煤矿资源整合进度,及时制定并落实相关工作预案。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完善机制、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确保煤炭行业的安全运行和有序退出。

五是支持重点项目。漳平市员当煤矿(年产30万吨)为全市煤炭产业重点项目,该矿已于去年开工建设,市局要求漳平市煤行办加强该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和监督检查,同时要尽力帮助解决煤矿施工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龙岩市煤管局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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