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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永定区“三举措”做好煤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

发布时间:2015-02-27  
日前,龙岩市永定区政府下发《进一步加强春节后复产复工工作的通知》,“三举措”做好煤矿企业节后复产复工工作。

一是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该区把煤矿企业复产复工工作作为落实“党政同责”重要内容,列入区政府议事日程,提高复产复工门槛,实行节后复产复工执行验收审批制度,规定节后复产复工执行验收审批制度,煤矿企业春节后复产复工必须经辖区内的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区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建设。
   二是强化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把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实施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利器,从源头上抓实,从安全生产工作的预防上下功夫,规定新《安全生产法》贯彻宣传是煤矿企业复产复工中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每个员工都要学习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区主管部门验收时,必须进行现场抽查,严防假培训、代考试、走过场,抽查必须留下影视资料,并做到三个100%,即参训率100%、考核合格率100%、抽查率100%。
   三是严把验收关。该区规定煤矿企业复产复工验收实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到复产复工验收合格一个复产复工一个,确保复产复工安全,复产复工验收不合格的企业一律停供火工品和矿产品准运证。(永定县煤管局林钜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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