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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

发布时间:2015-07-16  
一是不断提高企业安全准入中的培训门槛。龙岩市煤管局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变更、延期和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评申请办理等安全准入中,严格审核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班组长、农民工等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情况由负责培训管理的部门出具审核意见,从源头上解决不培训就上岗、低素质人员从事高危行业问题。

二是切实加大安全培训执法力度。按照安监总培训〔2012〕57号文件要求,把安全培训作为日常执法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认真开展安全培训行政执法,促进从业人员持证上岗。5月份市局已对12家煤矿开展了执法检查。

三是建立详细档案,杜绝一证多用的现象。对每个矿井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登记,准确掌握矿井拥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数量、何时培训、何时需要复训等情况,哪个岗位人员不足、哪个岗位人员需要复训,都及时通知矿井,确保特种作业人员100%依法培训。

据统计,2015年1-6月份,全市共培训了216多名特种作业人员,其中初训91名,再培训125名;培训了12280多名农民工,其中初训10200名,再培训2080名。全市煤矿职工队伍的整体安全素质有较大的提高,有力地促进了煤矿的安全、可持续发展。(龙岩市煤管局蔡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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