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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4-03-20  
一是进一步提高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认识。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应急救援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高认识,进一步落实相关人员责任,把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作为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加以落实。

二是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编制和修订工作。要针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状况、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等情况,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编制、修订应急预案。

三是全面开展预案演练和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各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把演练作为检验预案可行性、科学性的主要工具。要根据演练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预案,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应急预案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是保证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贯彻实施的重要手段和提高事故防范能力的重要途径,要采取不同方式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知识、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本单位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应急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应急预案的评审和备案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与备案工作的通知》(明安监应急〔2013〕93号)及相关要求,督促煤矿企业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备案。通过评审与备案,提高预案的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

五是做好救护协议签定工作。各煤矿企业每年年初必须与三泉矿山救护队签定救护协议,否则不得生产(建设)。县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的煤矿企业完成救护协议的鉴定工作,否则节后不得批准复工。(三明市煤炭管理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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