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一扫二维码
了解更多信息

三明市煤管局八措施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31  
一是在全市煤炭企业中开展贯彻落实《七条规定》为主题的实践活动和“十个一”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工作安排,确保活动收到实效。二是继续做好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按照《三明市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坚持标准,严格管理,把好节后复工复产关。三是深化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随时抽查,防止标准降低,巩固提高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四是加强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日常监管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记录、帐卡和图表,做好值班和系统设备维护维修工作。五是督促煤炭企业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强化跟踪督促整改落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六是抓好水害、火灾防治、瓦斯治理、顶板管理、机电运输和职业安全健康防治等工作,有效提高防控事故能力。七是指导煤矿企业因矿制宜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推动煤矿猴车道安全文化宣传教育长廊建设。八是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建立煤矿“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明市煤炭管理局供稿)
 (二)各产煤设区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能源集团公司可根据本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区(单位)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表》(样式)(略)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
上一篇:龙岩市煤矿安全生产 宣传教育活动计划突出“五重点”
下一篇:国家煤矿安全专项督查组到天湖山能源公司检查指导

Copyright © 2017-2024 煤炭协会(www.fjmtxh.com) 福建省煤炭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楼区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0楼西南角   电话:0591-87873392 传真:0591-87806470  闽ICP备17019884号-1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16号

技术支持:海峡四度